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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监事会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法》”)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 (以下简称“《证券法》”)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《管理办法》”)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》(以下简称“《上市规则》”)《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——股权激励信息披露》 (以下简称“《监管指南 4 号》”)等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以下简称“本次激励计划”)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,发表核查意见如下: 经核查,除 1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、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、12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不符合归属条件外,本次拟归属的 242 名激励对象符合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的任职资格,符合《管理办法》 《上市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,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,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、有效,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。 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