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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0:24扬子晚报网6月22日讯(通讯员 陈晓兰 周明宝 记者 陈咏)22日,高邮警方通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:一老汉雨天骑电动车时,一手骑车一手打伞,经过红绿灯路口闯红灯,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。警方调查认定,骑手老汉在该起事故中负全责。
肇事老汉
18日6时50分许,天下着雨,高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接报,丁庄路与威高路交汇处一轿车与一电动车相撞。接警后,民警赶到现场发现,一辆轿车停在马路中间,一老汉打着雨伞坐在一辆电动二轮车上。经调查了解,邹某某(男,68岁)驾驶电动二轮车,左手打着雨伞,右手握着电动车电门,行驶至交叉路口时,因雨伞遮挡视线,看不到路口交通信息灯标志,与轿车发生相碰,邹某某受伤,两车受损。
警方经调查认定,邹某某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,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。警方提醒,骑车打伞只能单手操控车把,增加了骑行难度,遇到紧急情况无法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车辆。雨伞无法有效遮挡风雨,遇较大风雨时,驾驶人只能用前压雨伞的方式调整遮挡面,遮挡了视线,无法有效观察路况。为了自已及他人的安全,请不要做这样的危险动作,避免类似事故发生。
校对 李海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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